【学习园地】特殊侵权请求权的搜寻、检视和关键证据


特殊侵权请求权的搜寻、检视和关键证据
在特殊侵权领域,其核心特点在于法律对证明责任分配作出了不同于一般侵权责任的规定,这直接影响了请求权基础的搜寻、检视和证据准备。
下表清晰地展示了常见特殊侵权类型的核心特点、请求权基础与举证责任分配:
特殊侵权类型 | 核心特点/归责原则 | 主要请求权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章节) | 核心举证责任分配("谁主张,谁举证"的例外) |
环境污染责任 | 无过错责任原则 | 侵权责任编 · 第七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 加害人就法律规定免责事由及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医疗损害责任 | 过错责任为主 | 侵权责任编 ·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 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情形时,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高度危险作业责任 | 无过错责任原则 | 侵权责任编 ·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 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 无过错责任原则(一般情形) | 侵权责任编 ·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物件致害责任 | 过错推定原则 | 侵权责任编 · 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 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产品责任 | 无过错责任原则 | 侵权责任编 · 第五章 "产品责任" | 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
如何搜寻与检视请求权
在特殊侵权案件中,搜寻和检视请求权基础需要遵循特定的路径,并重点关注法律推定的要件。
1.搜寻路径:首先需要判断案件是否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侵权类型。如果属于,应优先搜寻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侵权责任编中相应的特别规定(如上表所列章节),这些规定优先于一般规定适用。
2.检视要点:在检视请求权是否成立时,要充分利用举证责任倒置或转移的规则。
(1)对于适用过错推定的责任(如物件致害),你无需积极证明对方有过错,只需证明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等基础要件,法律会推定对方有过错,由对方来证明自己无过错。
(2)对于适用无过错责任的责任(如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你甚至无需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只需证明存在加害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二者表面的关联性即可。
准备证据的核心要点
鉴于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性,无论是受害人还是加害人,证据准备的策略都应有明确侧重。
(一)如果你是被侵权人
1. 聚焦于基础事实的证明:你的核心任务是提供证据证明 "我受到了损害" 以及 "损害可能与你(侵权人)有关" 。
2. 关键证据类型
(1)侵害事实证据:如报警记录、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
(2)损害后果证据
①人身损害: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单据、误工证明、伤残等级鉴定报告等。
②财产损害:财产受损照片、维修费用发票、评估报告等。
(3)赔偿范围证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损失等所有费用支出的票据和证明。
(二)如果你是侵权人
1. 聚焦于法定的抗辩事由:你的核心任务是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或减责事由。
2. 关键证据类型(根据不同类型准备)
(1)环境污染:证明损害与你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或存在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原因等免责事由的证据。
(2)医疗损害:提供病历、专家意见等,证明诊疗行为没有过错,或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
(3)高度危险作业: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4)饲养动物致害: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挑衅或重大过失,或第三人过错导致。
(5)物件致害: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充分的管理、维护义务,没有过错。
(6)产品责任: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或将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作为免责事由。
总结
这份梳理能在面对复杂的特殊侵权案件时,更清晰地把握法律要点。如果在具体案件中遇到困惑,咨询专业律师永远是明智的选择。
——润天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