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园地】特殊合同请求权的搜寻、检视和关键证据


特殊合同请求权的搜寻、检视和关键证据
特殊合同领域(如消费、医疗、劳动、建设工程、融资租赁等)的请求权基础搜寻与检视,其特殊性恰恰体现在 “证明责任分配” 与法律规范的特殊构成要件上。
下面,我们以几个典型领域为例,系统分析其请求权基础的搜寻、检视和相关证据问题。
核心思路:为何特殊?
特殊合同领域的“特殊”之处,主要源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旨在矫正合同双方在信息、专业、经济地位上的实质不平等。
1. 存在证明责任分配倒置或转移:法律将本应由一方(通常是弱势方)证明的要件,转由另一方(通常是强势方、专业方)证明。
2. 存在大量强制性规范和特别构成要件:搜寻请求权基础时,必须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特别法。
3. 过错推定与因果关系推定:在特定情况下,法律直接推定过错或因果关系的存在,由被告方承担推翻该推定的责任。
典型领域分析
为了让您更直观地理解不同特殊合同领域在证明责任上的核心差异,下图通过一个对比表格,清晰地展示了消费、医疗、劳动和建设工程这四个典型领域的核心请求权基础、证明责任分配要点及关键证据:

搜寻与检视模式的调整
在特殊合同领域,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被大幅修正。因此,我们的搜寻与检视模式也必须相应调整。
(一)搜寻阶段:定位特别法规范
1. 第一步:识别合同类型
首先判断案涉合同属于哪一类特殊合同(消费、医疗、劳动等)。
2. 第二步:定位核心特别法
优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等特别规定。
3. 第三步:确定特别构成要件与证明责任分配
特别法通常会创设新的请求权基础(如“退一赔三”),或改变一般合同的构成要件与证明责任(如过错推定)。
(二)检视阶段:运用“举证责任倒置”思维
在运用三阶层模型(成立 → 未消灭 → 可执行)时,必须将证明责任的特殊分配融入每一步的思考中。
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1.请求权成立
(1)原告(患者)的举证责任(初步责任)
①存在医患关系(挂号单、病历)。
②存在损害后果(残疾、死亡等,需伤残等级鉴定、死亡证明)。
③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诊疗行为(病历记录)。
④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情形
(2)此时,法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且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3)被告(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推翻推定)
医疗机构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诊疗行为没有过错,或者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提供完整的、无瑕疵的病历,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并获取有利的鉴定意见)。
2.检视结论:如果医疗机构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且无因果关系,法院将认定侵权责任成立。
(三)以劳动争议(请求支付工资)为例
1.请求权成立
(1)原告(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约定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
(2)被告(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足额支付了工资(提供工资支付记录)。
2.检视结论: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已支付工资的证据,法院通常会采信劳动者的主张。
证据准备的战略重心
在特殊合同领域,证据准备必须围绕法律规定的证明责任分配来展开。
(一)作为原告(通常是消费者、患者、劳动者)
1.核心任务:完成自己的初步举证责任,并积极推动对方承担其法定的举证责任。
2.策略
(1)在诉状中明确主张适用对其有利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2)及时申请法院责令对方提供由其掌握的证据(如病历、工资账册、设计图纸)。
(3)在对方负有举证责任而拒不提供时,向法院强调应适用“举证妨碍”规则,推定我方主张成立。
(二)作为被告(通常是经营者、医疗机构、用人单位)
1.核心任务:履行法定的举证义务,推翻法律推定。
2.策略
(1)建立并严格管理合规档案:如完整的病历、规范的财务账册、施工日志、质检记录等。
(2)善用鉴定程序:在医疗、建设工程等专业领域,主动申请司法鉴定,以专业的鉴定意见来证明不存在过错或因果关系。
(3)证据固定:在日常经营中就要有证据意识,所有流程都应留下书面或电子痕迹,以备诉讼之需。
总结
处理特殊合同领域的请求权问题,关键在于实现 “从一般到特殊”的思维转换
1. 搜寻上,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转向搜寻各领域的特别法。
2. 检视上,将检视重心从原告的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的法定举证义务上。
3. 证据上,从平等主体的证据对抗,转变为利用证据规则弥补自身举证能力的不足。
掌握这一思路,就能在纷繁复杂的特殊合同纠纷中,精准地找到法律武器,并制定出最有效的诉讼攻防策略。
——润天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