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园地】请求权基础与证明对象


请求权基础与证明对象
请求权基础与证明对象是民事案件法律分析中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共同构成了诉讼攻防的核心。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理解:请求权基础是“作战地图”,它告诉你赢得一场诉讼(主张权利)需要攻占哪些法律要件高地。证明对象是“作战任务清单”,它根据地图,明确了你需要为攻占每个高地而提供的具体证据任务。下面进行详尽阐述。
基本概念澄清
(一)请求权基础
1.定义:指支持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特定请求的实体法律规范。
2.功能:回答“我凭哪条法律向你主张权利”的问题。它规定了权利产生所必须满足的法律构成要件。
(二)证明对象
1.定义:指需要运用证据予以证明的案件事实。
2.功能:回答“我需要用证据证明哪些事实”的问题。这些事实必须是对案件处理有法律意义的。
核心关系:请求权基础决定证明对象
(一)二者的逻辑关系
请求权基础→构成要件→证明对象。
(二)从抽象法律规范到具体案件事实的分解过程
请求权基础(法律规范)→分解为法律构成要件(抽象要素)→映射到案件事实(具体情境)→转化为证明对象(需证据支持的事实)
(三)案例分析
案例:甲方起诉乙方,要求支付拖欠的货款10万元。
1.第一步:确定请求权基础
甲方律师会选择《民法典》第626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这是一个合同履行请求权。
2.第二步:分解该基础的构成要件
该请求权基础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
(1)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
(2)卖方(甲方)已履行交货义务;
(3)价款金额明确;
(4)付款期限已届满;
(5)买方(乙方)未支付价款。
3.第三步:将构成要件转化为证明对象
现在,抽象的“要件”变成了甲方必须用证据证明的“具体事实”,即证明对象:
(1)证明“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提供《购销合同》原件,证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2)证明“已履行交货义务”:提供乙方签收的《送货单》、《验收单》或仓库出库记录。
(3)证明“价款金额明确”:合同中的价款条款、订单等。
(4)证明“付款期限已届满”: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已过,或催款通知。
(5)证明“买方未支付价款”:乙方的付款记录(缺失)、甲方的银行流水(显示未收到该笔款项)。
4.结论:在这个例子中,请求权基础的每一个构成要件,都直接对应一个或多个证明对象。原告甲方的全部举证活动,都必须紧紧围绕这份由请求权基础衍生出的“证明对象清单”来展开。
不同请求权基础导致截然不同的证明对象
这是该理论最具实践价值的一点。对于同一案件事实,选择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意味着完全不同的证明对象和举证难度。
经典案例对比: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
(一)方案一:基于《民法典》第235条,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物权请求权)
1.构成要件
(1)原告是所有权人(或合法权利人);
(2)被告是无权占有人;
(3)原物(房屋)存在。
2.核心证明对象
(1)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
(2)租赁合同及合同已到期的证据(证明被告从有权占有变为无权占有)。
(3)房屋现状(证明被告仍占有)。
(二)方案二:基于《民法典》第577条,主张“违约责任”(合同请求权)
1.构成要件
(1)租赁合同有效;
(2)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到期不返还);
(3)原告遭受损失(无法使用房屋的损失或相当于租金的损失)。
2.核心证明对象
(1)有效的租赁合同。
(2)合同到期的证据。
(3)损失金额的计算依据(如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
(三)分析对比
在方案一(物权请求权)中,原告无需证明被告是否有过错,也无需证明自己遭受的具体损失金额。他只需证明“我是主人,你占着我的房子没合法依据”。
在方案二(合同请求权)中,原告虽然也无需证明过错,但必须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金额。
诉讼策略:如果原告难以量化损失(例如,房屋暂时空置,无市场租金参考),那么选择物权请求权(方案一)的举证责任更轻,胜诉更容易。由此可见,在起诉前选择正确的请求权基础,直接决定了举证策略的难易乃至诉讼的成败。
在请求权基础检视各阶层中的证明对象
1.证明对象的确定,贯穿于整个请求权基础的检视过程,并因检视阶层的不同而由不同当事人承担。
2.检视阶层核心问题证明责任方证明对象的来源与内容
3.请求权成立权利是否产生?原告原告所依据的请求权基础的全部构成要件事实。如上例中的合同、交货、付款期至等。
4.请求权消灭权利是否已消失?被告权利消灭规范(如清偿、抵销)的要件事实。如被告主张已付款,则需证明“付款”事实(提供转账记录)。
5.请求权可执行权利能否行使?被告权利阻却规范(如抗辩权)的要件事实。如被告主张诉讼时效届满,则需证明“时效期间已过”的事实。
总结
1.请求权基础是纲领:它确立了法律分析的框架和方向。
2.证明对象是核心:它将法律框架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举证任务。
3.关系是映射:请求权基础的每一个法律构成要件,都直接映射为一个或多个需要证据支持的证明对象。
4.选择决定成败:针对同一案件,选择不同的请求权基础会产生截然不同的“证明对象清单”,从而直接影响举证难度和诉讼风险。
因此,一个优秀的法律从业者,在代理案件时,第一要务就是寻找并选择最有利的请求权基础,然后据此梳理出己方和对方需要证明的全部对象,从而制定出最优的举证和质证策略。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