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天合规】美国企业合规之法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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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荐语
“福特汽车审判案”称为美国白领犯罪社会运动的起点,司法由之前的信赖美国公司不关注白领犯罪不愿意起诉和处罚公司犯罪,转而关注公司犯罪运用刑法惩治公司犯罪,催生了完整版的企业合规制度。
安然公司破产之后,美国随即采取更为严厉的合规标准来倡导合规文化,进而催生了升级版的企业合规制度。
编辑:陈明前
来源:《企业合规全球考察》--美国制度
作者:赵赤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教授、合规研究中心主任
美国企业合规之企业法治创新
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在考察揭示美国企业合规的发展历程、全球影响以及实体内涵之后,还应揭示美国企业合规的形成机理,也即美国企业合规发展的主要因素、互动关系或观念政策指引究竟何在,从而更好理解其合规制度。
纵观美国企业合规的孕育发展,典型案件的发生以及伴随的深刻反思成为推进美国企业法治创新发展的良好契机。实际上,1978年8月“福特汽车审判案”之后,美国企业法治开始展现出新的活力与动能,由此促成完整版的企业合规制度(1.0版本),而21世纪之交发生的安然公司破产案则催生美国企业合规升级为更为高级的文化合规制度(2.0版本)。
一、“福特汽车审判案”之前美国企业法治发展缓慢
就美国的企业合规尤其是刑事合规而言,发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福特汽车审判案”具有里程碑意义。1978年8月10日,美国印第安纳州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福特汽车公司生产的斑马牌(Pinto)汽车车尾与另一辆货车相撞,汽车起火燃烧,车上3名少女死亡。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审理该案的印第安纳州大陪审团指控福特汽车公司构成过失杀人罪。1980年该案的审理引起全国关注,由此成为美国白领犯罪社会运动的起点。美国学者认为,该案是一个界分前后两个时期的分水岭:前一个时期是信赖美国公司,不关注白领犯罪,不愿意起诉和处罚公司犯罪;后一个时期是关注公司犯罪,运用刑法惩治公司犯罪。
总的看,“福特汽车审判案”发生之前,美国的企业法治发展缓慢,作为不大。尤其是此一时期美国关于企业犯罪的主流认识依然保守,从而难以支撑企业法治的创新发展。具体说,此一时期美国社会一般观念认为,白领犯罪人大多都是受人尊敬的“社会顶梁柱”,他们通常被看作没有危险的犯罪人,对他们实施的犯罪不能等同于街头犯罪(street crime)。对他们而言,由于受到查处而导致的公开羞辱就算是足够的处罚,如果另外再予以监禁处罚就显得过于残忍和多余。此外,相比社会一般观念,政府官员和法官对白领犯罪人往往更是抱有宽大甚至同情态度。例如,1960年,法官约翰·福特(John Ford)在审理一个白领犯罪案件时就说:“这些人都是虔诚且非常有教养的人土,他们为自己的家庭、团体、社区和国家付出了真诚的贡献……我绝对不能将他们投入监狱。”
二、“福特汽车审判案”催生了完整版的企业合规制度(1.0版本)
1978年8月的“福特汽车审判案”之后,美国各界开始关注并重视长期以来被忽视的白领犯罪和公司犯罪,企业法治开始展现出新的活力与动能,催生了《美国组织量刑指南》关于组织的刑事合规制度,促成了完整版的企业合规制度(1.0版本)。主要表现在:
一是“福特汽车审判案”发生之后,美国学界及媒体等对企业违法犯罪的相继揭露使人们日益认识到企业违法的严重危害。
实际上,美国犯罪学家自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系统地记录公司违法所造成的损失。例如,美国犯罪学家斯坦顿·惠勒(Stanton Wheeler)和米切尔·罗思曼(Mitchell Rothman)对美国联邦法庭1976、1977、1978年审判定罪的案卷材料进行分析后发现,由单位实施的8个白领犯罪罪名的平均经济损失达387274美元;形成对照的是,没有利用其在单位内职务之便的个人实施的白领犯罪所造成的损失则刚刚超过8000美元。尤其是,单位犯罪所造成的损失比传统的街头犯罪所造成的损失更大。例如,根据FBI的统计,2004年每种犯罪的平均经济损失分别是:抢劫罪1308美元,盗窃罪1642美元,侵占罪727美元,盗窃汽车6108美元。斯坦顿·惠勒和米切尔·罗思曼随后指出:“正如组织这一形式已经以个人无可比拟的能量推动经济和技术发展一样,组织这一形式也能让单位的非法所得远远高出个人实施犯罪的非法所得。可以说,单位就是白领犯罪人手中最为强大的武器。” 再如,1984年美国学者苏珊·夏皮罗(Susan Shapiro)在专著《白领犯罪》(Wayward Capitalists)中考察了公司实施或者针对公司的欺诈犯罪,聚焦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查处的公司违法犯罪如股票操弄、自我交易、内幕交易等。他估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查处的公司违法犯罪对被害人的损失平均为10万美元,其中19%的案例所造成的损失超过50万美元,而那些以定罪结案的案件所造成的损失更大。20世纪80年代,美国公司造成巨额损失的案件得到更多的曝光。例如,1980年6月开始后的20个月时间里,E.F.赫顿(E.F.Hutton)参与了一起复杂的诈骗案件,指使各个分支机构的负责人针对400多家商业银行开立金额超过银行存款的支票,这样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资金转移,从而使得支票得以承兑,整个操作涉及金额高达100亿美元。后来于1985年与美国司法部的认罪协商中,赫顿承认犯有多项重罪。赫顿为此支付了法律规定的最高额罚金200万美元,同时还支付了受害银行赔偿金800万美元。最后,该丑闻导致其消费信用的丧失殆尽,从而不得不出售自己的公司。
二是“福特汽车审判案”发生之后,美国社会日益汇成了一场催生企业法治革命的声势浩大的白领犯罪社会运动。例如,美国社会学家杰克·卡茨(Jack Katz)就认为,美国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经历了一场关于白领犯罪的社会运动,表现在商业、政治精英因为触犯贿赂、欺诈、腐败而被查出的人数显著增加,白领犯罪取代街头犯罪成为政治性话题,同时卡特政府时期开始将精英犯罪置于司法中的优先地位。实际上,这场社会运动主要包括实践和学术两个领域,这两个方面构成这场社会运动的基本内容,而这一社会运动为关于白领犯罪的法律制度注人了活力和动能。
三是“福特汽车审判案”发生之后,美国企业法治以前所未有的节奏快速发展,势头迅猛。一方面,成立于1985年的美国COSO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发现欺诈的制度框架及指导原则。之后,COSO又于1992年发布了一个关于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防范欺诈的指导性文件《内部控制:综合性框架》。实际上,在SOX法案出台之后,美国企业正苦于寻找此类关于企业合规的操作性规范。其后,COSO又于2013年5月发布了修订版的《内部控制:综合性框架》。另一方面,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将合规计划纳入刑事责任追究,企业合规正式演进为企业刑事合规,简称1.0版本的企业合规制度,这就是美国1991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仅仅适用于单位被告人的《美国组织量刑指南》。
三、安然公司破产案催生了升级版的企业合规制度(2.0版本)
21世纪之交,美国金融领域爆发了一系列腐败丑闻,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安然公司破产案。安然公司破产之后,美国随即制订了SOX法案,该法要求美国量刑委员会针对《美国组织量刑指南》(1991)进行检讨和修订,以强化企业内部违法现象的防控。此后,美国量刑委员会针对《美国组织量刑指南》(1991)进行了首次规模性修订(该修订于2013年11月1日开始生效),其宗旨是采取更为严厉的合规标准来倡导合规文化。也就是说,《美国组织量刑指南》(2013)强调了组织内道德行为的重要性,由此与SOX法案中的道德性条款形成对应。如果说《美国组织量刑指南》(1991)使得美国的企业合规切入刑事责任追究,从而形成完整版的企业合规制度(1.0版本)的话,那么《美国组织量刑指南》(2013)使得美国的企业合规进一步切入合规文化,可以说是升级版的企业合规制度(2.0版本)。


陈明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