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案例 | 违法建设能否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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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商事】
最高法指导性案例解读之
违法建设行为能否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指导案例21号 :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
关联案号:(2009)新行初字第26号/(2010)呼行终字第16号
案由:行政征收纠纷
“一句话”案情
人防办因房地产公司应修建战时防空地下室而未修建,作出征收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的决定。房地产公司起诉认为该项目属于经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应免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经审理,法院维持人防办征收异地建设费的行政决定。
“一句话”要旨总结
建设单位应当建设地下室而不建设的,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不符合经济适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情形。
胡静
专职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