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庭审言论被投诉有感
作者:单玉成
编辑:段亚龙


单玉成
润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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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庭审言论被投诉有感
立法代表并体现了国家意志。
刑事诉讼法设置了侦、控、辩、审的职能,就是为了各种职能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避免或者减少冤假错案。
辩护律师与控方的冲突,可以起到“排雷”的效果;在一次次小的控、辩冲突中,化解潜在的错案风险,避免个案矛盾积累成更大的冲突和社会动荡。如果控、辩不再对抗,大家沆瀣一气,那么法律设置的纠错功能、化解冲突功能便无从实现,只能酝酿更大的冲突和风险,错案的始作俑者也将遭受反噬。
法庭上的冲突,绝大多数应当通过法庭的对抗来解决,如果控方不存在辩方所指责的问题,完全可以在庭审中反唇相讥。通过庭审外对律师的投诉,解决的不是问题,而是提出问题的人;问题不会得到解决,只会越来越严重。
地方领导的权威,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不能凌驾在国家意志之上、不能凌驾在中央之上;排斥律师的辩护,是架空法律制度。
每个岗位都各司其职,但也要知识自己的部门利益之上,还有全局利益。精致利己主义横行,每个部门都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漠视全局,最终将扰乱社会秩序和法治国家的目标。
如果法律人追求的不是公平正义、医生追求的不是救死扶伤、老师追求的不是教书育人,整个社会就会出现道德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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