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同模式下主播与平台的法律责任界定、被保人亲属应是交强险中第三者、制作与销售网游外挂行为定性、软暴力型催收非法债务罪”业务分享

2023年12月29日下午两点半,润天律所第二十次业务分享如期而至。本次由杨露律师、张伟律师、王旋律师以及见习生方雨杰分别分享《不同模式下主播与平台的法律责任界定》《被保人亲属应是交强险中第三者》《制作、销售网游外挂的行为定性》《“软暴力”型催收非法债务罪的法教义学展开》四个主题。
杨露律师《不同模式下主播与平台的法律责任界定》


杨露律师在本次的分享中,先给大家明确了电商直播的内涵、本质与特点,在此基础上,对于电商直播的深层问题展开了探讨与分析,其认为在目前的电商直播领域,主要存在着:法律关系复杂、技术和资本对消费行为的隐性控制、主播的信用缺场和公信力被过度消费等问题。紧接着,通过对平台分类与直播模式的介绍引出网络直播带货的属性以及主播的角色定位。最后再对平台在直播带货中的角色进行了合理的分类,以此来从刑法责任、平台的行业法规制、销售行为的市场法监管以及其他文件和行业自律规范四个方面提出自己对于网络直播带货法律规制的建议。
张伟律师《被保人亲属应是交强险中第三者》


我国交强险未对家庭成员进行排除,但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往往将家庭成员规定在“免除责任”条款内,自行做出限缩解释。基于这一背景,张伟律师以“被保人亲属应是交强险中第三者”为主题展开了本次分享。张律师首先对于家庭成员的内涵和外延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其次对家庭成员纳入交强险第三人的具体条件进行了阐述。在分享中,张律师认为我国立法可以从设立兜底保障及惩罚性条款着眼,完善刑法中骗取保险金的各种情况,防止家庭成员利用法律漏洞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对于人性的弱点,我们法律工作者也要广泛宣传普及刑法关于骗保的处罚情况,移风易俗,宣传教育,达到立法者的目的,从根本上铲除利用家庭成员谋不正当利益的土壤。
王旋律师《制作、销售网游外挂的行为定性》


因在司法实践中,对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的行为该适用何罪名存在分歧,理论研究也存在较大争议,王旋律师以“制作、销售网游外挂的行为定性”为主题进行了本次的分享,首先通过对制作、销售网游外挂刑事判例的检索得出主要涉及的罪名有: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非法经营罪以及侵犯著作权罪。紧接着对外挂的相关技术机理和流程进行了讲解。在此基础上,王旋律师向大家介绍了实务中网游外挂案件的罪名适用,并对此展开了评析。其认为,网游外挂案件应以适用侵犯著作权罪为宜,不宜适用非法经营罪或侵入程序罪等计算机犯罪。
合肥工业大学在读硕士方雨杰
《“软暴力”型催收非法债务罪的法教义学展开》


在催收非法债务行为成为我国近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打击对象背景之下,见习生方雨杰从催收非法债务罪入手,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何某寻衅滋事案”提取其中分歧形成共性问题:何某使用通信工具恶意讨债行为的定性以及何某线上放贷讨债行为的罪数形态。随后系统罗列了软暴力催收非法债务罪中几类焦点问题,并从法益确认、行为的基本概念、行为对象、入罪程度以及恐吓的相关理论研究展开,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说明理由,让大家对软暴力犯罪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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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高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