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如何承担等业务分享


2024年3月29日,润天律师事务所第二十九次业务分享交流活动如期举行,活动线上线下双轨进行,十余名新老律师及合工大见习生参与了分享活动。
本次分享活动由戴丹丹、张伟律师、实习律师陈明前、合肥工业大学见习生高云龙同学带来不同领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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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如何承担?
戴丹丹律师分享的主题是围绕交通事故中的交强险展开的。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要求缴纳的保险之一,它与一般交通事故理赔规则不同,交强险的理赔与交通事故碰撞的类型息息相关。
由此,戴律师通过各种生动的例子,举例交通事故可能会发生的各种碰撞、追尾情形,说明了交强险中的责任划分和理赔问题。

2
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认定
张伟律师的分享围绕: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认定问题的的提出、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认定的前提、交通肇事逃逸情节认定的出发点、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认定的标准,四个板块展开。
通过张伟律师的分享我们可以知道,在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情节的认定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同案不同判的问题也屡见不鲜。张伟律师针对以上问题,在分享中提出,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时应当综合客观方面的不履行救助行为和主观方面的故意心态进行认定。

3
超标电动车肇事是否在交强险范围内
承担赔偿责任?
实习律师陈明前结合日常生活中的超标电动车横行造成的安全隐患的问题展开了该类电动车肇事是否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的分享。
分享中,实习律师陈明前对比了不同城市对于超标电动车是否可以缴纳交强险的规定,也通过多个判例向我们展示了不同法院在面对该类电动车产生纠纷时的处理方法,其中着重分析了安徽省各法院的做法。最后,实习律师陈明前结合不同的情形,对不在交强险范围内的超标电动车发生事故时的赔偿方法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4
中国环境法典化的历史镜鉴与现实审思
新中国成立至今尚没有一部体系化的实质环境法典,然而环境问题,作为现象却早已出现。见习生高云龙同学结合自己的专业所学,为大家带来以“中国环境法法典化”为主题的分享。
高云龙的分享从国外环境法法典化历程切入,讲述了我国环境法法典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且在“适度法典化”的视角下了我国环境法典的架构设想。
会后,与会人员又围绕分享中的疑问和重点问题展开讨论,在热烈的氛围中结束了本周分享。
撰稿人:杨未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