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天动态| “虚假诉讼的规制”等业务分享

2024年6月21日,润天律所第三十五期业务分享例会如期举行。本次例会由见习生王晨分享《民事虚假诉讼制度的规制》、实习律师曾蓉介绍《简明逻辑之二难式》、丁胜律师解析《合同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区分司法认定》,分享人分别从以上三个主题方面,给大家带来了不同板块的知识体验。
见习生王晨对比解析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诉讼欺诈、滥用诉权相关概念;从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情况以及提供虚假证据等视角,介绍虚假诉讼构成要件;通过剖析立法困境、司法运行阻碍方面因素,探析虚假诉讼成因;并结合社会防治手段,给出完善虚假诉讼规制机制的综合性建议。

逻辑思维能力是法律人的基础工作能力,无论是书面答辩,还是庭审辩论,保持思辨能力和明晰问题方向,对于提升认知能力和解决问题都有重要帮助。
实习律师曾蓉,介绍二难式的概念,解析二难式的四种形式,进而提出二难式的破解之道,并以“半费之诉”经典故事举例剖析。

市场经营过程中常伴随有营销宣传,而广告则是最常见的营销方式。市场经营以逐利为目标,经营活动中有虚假宣传,甚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欺骗追利是单纯的虚假宣传欺骗故意,还是兼具非法占有目的?司法实践中,虚假广告罪和合同诈骗罪在犯罪样态上呈现出诸多相似之处。
丁胜律师结合近期团队在办案件,从客观行为、犯罪主体、主观故意、侵犯法益等犯罪构成要件视角,进行对比分析,梳理两者异同之处。并认为在存在实质性市场交易经营行为情况下,经营者也依合同约定实际履行且付出了一定对价,即使经营成果与预期收益相差甚远,也不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以虚假广告罪定性更为准确、妥当。

以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导向,进行深入学习研究,不断复盘,以增强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正是分享例会初衷所在。
撰稿人:陈明前